小议“四不伤害”

       重视安全,保证安全,虽是“老生常谈”,但新年伊始,强调安全、践行安全,仍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证,特别是努力做到“四不伤害”还是我们必须要遵守的原则。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这是我们在做好安全工作中经常提到的“四不伤害”内容,细细品味这一安全工作的要求,其中蕴含的深刻意义很令人深思。
  干化工这一项工作,要做到自己不被自己伤害,咋一听,觉得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谁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可是,看看以往我们身边的事故吧,工作中因为违章操作自己伤害自己的事屡见不鲜: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造成摔伤;带电操作不戴绝缘手套,发生触电事故;明知不带报警仪会有中毒事故,还存在侥幸心理,结果发生了中毒事故,等等。
  看来,做到不被自己伤害并不是很容易,不但要有安全意识,还要能够真正去执行安全操作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至于“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也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譬如在进行电工操作时,规定了要有“禁止合闸”等标志,正在维修的设备旁要求有“禁止启动”的警示牌,可往往由于各种原因,这些该放的标志没有放置在醒目处,或者当事人对警示牌熟视无睹,以致造成伤害的事例也不少。
  看来,“四不伤害”所蕴涵的意义非常深刻,理解其意义,领会其内涵并不难,关键在我们要严格执行。新的一年,让我们严格按照“四不伤害”来干工作,只有这样,我们身边才不会再有触目惊心的事故发生了。

信息来源: 
202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