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

       重典方能治乱,猛药才能去疴。新版《安全生产法》用最严厉的惩处守护生命安全,通过构建最严厉的处罚措施,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环境。在扩大“双罚制”适用范围、普遍提高行政处罚数额的同时,不断创新法律责任形式,一方面,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安全评价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另一方面,借鉴环保法等立法经验,规定“按日计罚”制度,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实施严惩,进一步织严织密安全生产法网。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安全生产法》用坚实的基础守护生命安全,新法着眼于夯实基层基础,从安全投入、人才队伍、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不同方面予以落实。一方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并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另一面,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剖析法律的实质,《安全生产法》用最严密的责任守护生命安全,通篇对“责任制”强调的十分明显,而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因为责任规定不明确,就无法将安全生产权利义务落到实处。新法明确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同时将“三管三必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等纳入本法的调整范围,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在政府和企业“双落实”。
    讲责任,明责任,担责履职是本份,更是保安全的“捷径”。

信息来源: 
202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