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环办[2021]14号文),建设单位向环评审批部门报批报告表前,应当在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拟报批的报告表报批前的公示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热电厂煤线优化及HSE完善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区新华路777号扬子石化分公司现址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对继续使用的老煤线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1)带式输送机改造,更换#0、#1、#7、#8及#9转运亭落煤管为耐磨型,更换#1、#7及#9带式输送机导料槽为全密封导料槽,更换#1、#7及#9带式输送机的清扫器。(2)新建新#8转运亭,打通#1斗轮机煤场堆煤通道,改造#0、#6、#7、#8、#9转运亭。(3)对没有冲洗能力、且继续使用的栈桥、转运亭(#0、#1、#7、#9栈桥及#1、#6、#7、#8、新#8、#9转运亭)新增冲洗水系统。(4)对#1、#6、#7、#8、新#8、#9转运亭新增干雾抑尘,对#1、#0、#6、#7、新#8、#9转运亭新增多管冲击式除尘器。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施工噪声等。(1)严格遵守《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后,施工扬尘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长期的、不可恢复的影响。(2)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3)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距离衰减,施工噪声主要影响范围在厂区内。(4)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委托厂区环卫清运至指定堆场;废油漆桶外委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焊条送工业垃圾装运站后有行政后勤中心外委处置。
项目营运期的影响主要来自粉尘、生产废水、运行噪声等。(1)粉尘主要产生于转运过程,通过新增多管冲击式除尘器、干雾抑尘系统,颗粒物排放总量减小,能够减少扬子石化分公司水路来煤输煤系统粉尘排放。(2)生产废水为地面冲洗水,收集处理后回用。(3)噪声主要来源于喷淋泵及小型空压机等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能达到相应的排放及功能区要求。(4)本项目不产生固废,转运粉尘清扫收集后继续使用,沉淀池煤泥收集晾干后继续使用。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建设期和营运期所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不涉及产品生产,不属于化工项目,具有环境正效益。项目建设后可以减少扬子石化分公司水路来煤输煤系统粉尘排放,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区新华路777号
联系电话:徐工
联系人: 025-57787547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工
Email:fanning219@163.com
联系电话:025-8560818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