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生态环境部):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参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报批稿)及公参说明见附件

扬子炼油结构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稿20190930.pdf

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公参说明-公示稿.pdf

信息来源: 
201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