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乙二醇装置产品结构调整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对现有乙二醇装置进行结构调整,增加一个优化平衡乙二醇产量生产工况,产能无新增。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EO精制系统(400#)局部优化:增设2座脱乙醛塔、1座进料缓冲罐及相关配套设施,减少含醛EO的排放,提高EO产品精制系统的效率;②EG反应和蒸发系统(500#)部分改造:增设1座闪蒸罐及相关配套设施,依托现有的预效蒸发器和一效蒸发器对EG进行二效蒸发;③新建EG脱水和精制系统II(2600#):增设1座脱水塔、1座MEG精制塔及相关配套设施,对粗乙二醇进行精制脱水;④新增部分管廊等设施。
投资总额:5811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建设地点:扬子有限公司烯烃厂厂区内。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乙烯氧化反应系统循环气放空废气,再生塔含CO2废气以及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由于乙二醇装置在现有工况下废气排放量大于新增工况下废气排放量,故本项目不新增废气排放。上述废气全部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其中乙烯氧化反应系统循环气放空废气送至乙二醇加热炉作燃料,燃烧烟气中含少量SO2、NOX和烟尘等污染物,通过30m高的排气筒(编号:FQ-XT06)排放;再生塔含CO2废气由再生塔塔顶排放,经二氧化碳压缩机(C-260)脱水压缩后回收至芳烃厂作为CO装置原料气进行综合利用。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再生塔冷凝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液,循环水处理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定期排水,脱醛塔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醛废水以及脱水塔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热井排水等工艺废水。由于乙二醇装置在现有工况下废水排放量大于新增工况下废水排放量,故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上述废水经生产废水管网排往扬子石化公司水厂净一装置进行生化处理,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2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厂内1#污水排口排入长江。
噪声:本项目对新增噪声设备采取防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含ZnO废脱硫剂、含Ag废催化剂和多乙二醇残液,其中含ZnO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固废第二填埋场填埋处理;而含Ag废催化剂和多乙二醇残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在烯烃厂现有危废库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即上述固体废物均不外排。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工程建设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建成后三废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可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公示下方链接。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777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5-57787547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5-85608182
Email:104865021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