烷基化装置增设硫酸出厂设施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3种方式,同步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烷基化装置增设硫酸出厂设施项目

2、建设地点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化工厂区域内

3、主要建设内容

将酸性管网2194kg/h酸性气供再生酸装置生产98%浓硫酸使用,并新增一套硫酸出厂设施,将回用于烷基化装置后剩余的98%浓硫酸外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改造闲置装车台为浓硫酸装车台;(2)新建配套管线及泵;(3)改扩建1座硫酸污水池;(4)浓硫酸管线设置电伴热系统;(5)配置相应的现场检测、监控系统。项目位于扬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化工厂区域内,场地东侧为火炬路,西侧为浓硫酸污水池,不新增占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777

单位固定电话:025-57787547

联系人:徐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固定电话:025-85608171

联系人:樊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环保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项目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并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监测和工程分析根据工程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727日至202087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27 公示】烷基化装置增设硫酸出厂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

信息来源: 
202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