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扬子石化分公司水厂、热电厂危险废物中转堆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1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成宇琴
联系电话:025-58561757
水厂、热电厂危险废物中转堆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自主验收意见.pdf
其他说明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