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检修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扬子检修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成宇琴

联系电话:025-58561757

扬子检修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版).pdf

信息来源: 
202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