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扬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铁路煤堆场粉尘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3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成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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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铁路煤堆场粉尘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