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南京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10万吨/年EVA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成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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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10万吨年EVA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