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橡胶厂综合楼防火间距合规性整改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扬子石化橡胶厂综合楼防火间距合规性整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扬子石化橡胶厂综合楼防火间距合规性整改;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橡胶厂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橡胶厂主要从事橡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拥有10万吨/年丁苯橡胶装置及10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企业目前共建有二期主体工程项目:一期项目《扬子-金浦20万吨/年丁苯橡胶合资项目(一期)及其外围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建成10万吨/年丁苯橡胶),已于20055月取得环评批复(苏环管[2005]147号),并于2008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苏环验[2008]4号),目前正常生产。二期项目为《南京扬子石化金浦橡胶有限公司10万吨/年顺丁橡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18日取得环评批复(宁环建[2011]81号),并于20181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宁环验[2018]30号)。此外2018年对罐区进行改造,《原料罐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89月取得环评批复(宁新区管审环表复[2018]30号),并于20205月完成了自主验收。

目前扬子石化橡胶厂综合楼与丁苯装置聚合单元D-301系统单元(包括脱TBC滗析器D-30116m3)、脱NaOH滗析器D-302A/B16m3)、废碱排出槽V-3078m3)、离心泵P-318A/B、屏蔽泵P-318C)间距为35.5米,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 2018年版)中全厂性一类重要设施(办公楼)与甲类装置(丁苯橡胶装置)40米的规范要求,拟对现有D-301系统单元进行拆除,在聚合B线泄料槽南侧空地重新建设一套D-301系统单元。项目实施后,丁苯装置距生产综合楼间距为41.1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本项目不涉及产能变化。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57787547

Emailxuxia.yzsh@sinopec.com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附件链接获得该项目的公众意见表。

五、 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起,公众可通过给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2-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728


信息来源: 
202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