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扬子石化橡胶厂综合楼防火间距合规性整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扬子石化橡胶厂综合楼防火间距合规性整改;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橡胶厂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橡胶厂主要从事橡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拥有10万吨/年丁苯橡胶装置及10万吨/年顺丁橡胶装置。企业目前共建有二期主体工程项目:一期项目《扬子-金浦20万吨/年丁苯橡胶合资项目(一期)及其外围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建成10万吨/年丁苯橡胶),已于2005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苏环管[2005]147号),并于2008年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苏环验[2008]4号),目前正常生产。二期项目为《南京扬子石化金浦橡胶有限公司10万吨/年顺丁橡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1年8月3 日取得环评批复(宁环建[2011]81号),并于2018年1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宁环验[2018]30号)。此外2018年对罐区进行改造,《原料罐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8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宁新区管审环表复[2018]30号),并于2020年5月完成了自主验收。
目前扬子石化橡胶厂综合楼与丁苯装置聚合单元D-301系统单元(包括脱TBC滗析器D-301(16m3)、脱NaOH滗析器D-302A/B(16m3)、废碱排出槽V-307(8m3)、离心泵P-318A/B、屏蔽泵P-318C)间距为35.5米,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 2018年版)中全厂性一类重要设施(办公楼)与甲类装置(丁苯橡胶装置)40米的规范要求,拟对现有D-301系统单元进行拆除,在聚合B线泄料槽南侧空地重新建设一套D-301系统单元。项目实施后,丁苯装置距生产综合楼间距为41.1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本项目不涉及产能变化。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57787547
Email:xuxia.yzsh@sinopec.com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附件链接获得该项目的公众意见表。
五、 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起,公众可通过给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