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扬子有限公司一氧化碳侧线实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2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 系 人:成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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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有限公司一氧化碳侧线实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