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塑料厂EVA装置新增EBA/EMA牌号生产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塑料厂EVA装置新增EBA/EMA牌号生产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单位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拟建地点: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原塑料厂EVA装置每年生产10万吨EVA产品,本项目通过改造配套设施,EVA装置改造后每年生产8万吨EVA产品、1.5万吨EBA产品和0.5万吨EMA产品,不改变装置的生产能力。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57787547
电子邮箱:xuxia.yzsh@sinopec.com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8A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6217589 传真:025-86558962 邮编:21001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收集工程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相关的政府批复文件;
(2)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调查:根据编制报告书的需要收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地方自然、地理、地质、气候气象、水系水文资料、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当地开发区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等资料;项目评价区范围内的污染源调查、地面水、空气、噪声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调查;
(3)现状监测:根据环评导则和评价等级的要求,进行污染源、水质、空气、噪声、土壤等环境质量现状的监测及调查工作;
(4)在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强,通过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分析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是否需进一步采取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分析项目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水平;
(5)分析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和与当地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规划等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区域平衡控制的可行性;
(6)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分析和总结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所持的态度,以及工程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7)环境风险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的事故环境风险评价。
(8)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附件链接获得该项目的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起,公众可通过给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发布单位: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