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12月20日,北京隆重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会议宣布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中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部)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大会并讲话。
   从今年4月份起,全国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愿申报、组织审核、本地公示、文明委审定等程序,向中央文明办推荐了文明单位候选名单。中央文明办对各地、各部 门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进行审核,形成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予以公示,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正式表彰名单。
  多 年来,我公司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中心工作,强化组织保证、责任落实、绩效改进等长效机制建设,在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公司坚持每年开展文明车 间、文明班组和文明社区、文明新风家庭评选活动,并以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员工命名设立了焦义平、许春琴、张义林等劳模创新工作室。公司以“主动改善一切” 和“创先争优,比学赶帮超”为重点,引导员工“履行工作标准,提高执行力,争当优秀员工”,自觉自愿,自我改善,自我超越,以“更好、更快、更高”标准为 导向,鼓励创造,持续提升。公司还积极参与创建南京文明城市的活动,做好小区出新工作,以美化、绿化、亮化为标准,处理住宅楼墙面、建设停车场、整修人行 道、增添健身设施、设立读报栏等。公司文明创建受到了南京市文明城市创建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信息来源: 
201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