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扩建项目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中 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发展变化,提高码头泊位等级及通过能力,拟进行扬子石化扩建项目码头工程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在扬子石化扩建项目码头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征求公众的意见,公众意见和提出建议将予以足够的重视,在 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中落实和实施。

(一)建设项目概要

扬子石化扩建项目码头工程地处南京化学工业园,位于长江下游南京河段八卦洲左汊皇厂河口上游,占用长江岸线631.9m,建设5000吨级化学品泊位4个,设计吞吐量为26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化学工业园新华路777号

邮编:210048

联系人:贾炀

联系电话:025-5778754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55号

邮  编:430071  

联系人:安琪  

联系电话:027-87317437

电子信箱:jeyhbs@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对拟建工程周围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区划对拟建工程选址进行分析评价;
3、对拟建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
4、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与对策;
5、对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减缓措施与对策;
6、根据环境评价结果,提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否可行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范围:拟建工程周围个人、相关部门或企业;
2、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拟建工程选址的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的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本项目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
(6)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可以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短信、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果进一步了解项目,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初次公众参与截至日期:2011年8月24日


信息来源: 
201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