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吨/年无灰分散剂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前言

公 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厂址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 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编制此调查表,再向各位征求对 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各位予以协助和支持。

二、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润滑油消费国,年消耗量超过400万吨。我国汽车高端用油占润滑油市场份额的20%以上,其中78%是国外品牌,如壳牌、美孚等,而车用润滑油80%的利润又来自高端市场,并且在今后3~5年,汽车高端用油每年的增长速度将达到5%。因此,高端润滑油市场将成为未来润滑油行业竞争的焦点。作为我国润滑油主要生产商的中石化润滑油分公司,积极开发高档润滑油产品,增加国内高档润滑油市场份额已势在必行。

无 灰分散剂作为内燃机油的主要功能性添加剂,在高档内燃机油中得到广泛使用。中国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已开发出无灰分散剂热加合工艺技术,目前已在开发的内燃 机油配方中通过了相关的台架试验和行车试验,并在润滑油公司工业应用,具有很好的技术基础。为加快该技术商业化运行步伐,推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 新,中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2万吨无灰分散剂生产装置,项目总投资8986.1万元,工程总占地面积15694平方米,拟新购工艺设备51台(套)。

三、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胺化反应产生的含胺废水、烃化反应产生的含马来酸废水和清净下水。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CO、非甲烷总烃。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助滤剂废渣。

噪声:本项目无高噪声设备。

四、污染防治措施要点

废水:胺化反应产生的含胺废水、烃化反应产生的含马来酸废水,送扬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场预处理后,再送第一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排放。清净下水主要来自循环水场排水,通过扬子公司清净下水系统进入马汊河。

废气:本项目所有工艺废气经过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固废:全厂各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外委合法处置,基本实现零排放。

噪声:通过厂区合理布置,安装在室内或加必要的减振、隔声措施,通过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控制本项目对厂界噪声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对照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0号令,2005年12月2日)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的产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综合考虑《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市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及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以及公众支持度,本项目的选址可行。建议建设方加强管理,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应急防范措施。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本项目胺化反应产生的含胺废水、烃化反应产生的含马来酸废水,送扬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场预处理后,再送第一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排放。清净下水主要来自循环水场排水,通过扬子公司清净下水系统进入马汊河,对周围水体没有直接影响。

(2)本项目废气通过有效收集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

(3)本项目无高噪声设备,通过厂区平面的合理布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及厂内绿化带、厂房、厂界围墙等隔声措施后,各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

(4)各固体废弃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影响。

4、清洁生产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产品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充分考虑了各类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原辅材料单耗指标较低;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生产设计中体现了减量、再利用、循环原则,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

5、风险评价结论

扬 子石化有限公司厂区无重大危险源,但具有潜在的物料泄漏和燃烧爆炸的危险,企业应该认真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现有的生产设施以及生产管理制度,储 运、生产过程应该严格操作,杜绝风险事故。严格履行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企业除了根据内部制定和履行最快最有效的应急预案自救外,应立即报当 地环保部门。在上级环保部门到达之后,要从大局考虑,服从环保部门的领导,共同协商统一部署,将污染事故的发生机率降低到最小。

6、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较先进,选址合理。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在该地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 “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7月15日-7月30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企业: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炀

联系电话:13915945930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

联系人:王春根

联系电话:025-89680392

邮箱:wangchungen110@163.com


信息来源: 
201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