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乙二醇装置增设催化加氢单元项目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装置增设催化加氢单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装置增设催化加氢单元项目

概要:本项目拟投资336.30万元在扬子石化烯烃厂原乙二醇装置内增设催化加氢单元,新增加氢两台加氢反应器、一台乙二醇预热器、一台乙二醇缓冲罐、一台氢气缓冲罐。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

环 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开展环评工作(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 查、收集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反馈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书→报南京市环保局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①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②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分析评价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排放去向及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项目本身的影响;

④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⑤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控与管理计划;

⑥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您对项目的了解,提出您对中国石化扬子石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醇装置增设催化加氢单元项目的看法和意见。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炀

电话:(025)57787547

E-mail:jiayang.yzsh@sinopec.com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

联系人:朱征

联系电话:89680615

EMAIL: xlnm3166@163.com

(五)公示时间

2011年5月1日-2011年5月15日


信息来源: 
201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