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举行两级党委中心组学法专题报告会



5月5日下午,公司举行两级党委中心组学法专题报告会,邀请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学研究会副会长范健,对即将正式 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作专题报告。公司领导王净依、杨文化、闻方、夏翔鸣,张文武、余小余、严明、邢建良,公司二级单位、机关部(处、 室)、合资企业、改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报告会。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分一般规定、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产品责任、机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附则,共十二章九十二条。该法对保护公民民事权益做出了 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规定,内容涉及百姓生活的诸多方面,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它既是我国民事领域立法的重大成就,也是人权法律保护的重大成果。该法 的颁布实施,不仅向制定完备的民法典迈出了关键一步,而且突出了对人的生命健康的法律关怀;不仅明确了调解当前一些社会矛盾的法律原则,而且为建立更加公 正、公平、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迈出了坚定步伐。
  范健教授解释了《侵权责任法》立法过程,《侵权责任法》通过并将正式实施的重要意义。他引 用丰田汽车召回事件、美国电脑电池召回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事例,讲解了事件侵权责任或潜在侵权责任的法学原理、侵权后果,重点讲解了与企业关系密切的企 业侵权法律风险防范、产品侵权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提出了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应对措施。报告会历时近3个小时,生动的语言、丰富的内容、旁征博引的事例, 吸引了大家,大家对范健教授精彩的报告报以热烈的掌声。
  报告会由公司党委书记王净依主持。他表示,将通过举行专题报告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学习法学理论及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侵权责任法》、《公司法》、《合同法》、《税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为公司依法经营创造条件。                                        

信息来源: 
201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