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装置节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名称: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烯装置节能改造工程

概要:扬子石化乙烯装置包括乙烯和裂解汽油加氢两个工艺装置,本次技改项目在工艺流程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仅对乙烯工艺装置中的部分设备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改造后,乙烯产量提高10万吨/年,综合能耗降低5.5%,使得改造后的乙烯装置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技改项目拟采用CBL技术对1#乙烯装置的5台裂解炉(BA-102、BA105~108)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结合2#乙烯装置正在建设的1台10万吨/年乙烯的SRT-Ⅵ型裂解炉,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考虑备用系数,扬子石化乙烯装置各裂解炉合计设计能力可达约105.6~108万吨/年乙烯,裂解炉实际生产能力将由72万吨/年乙烯提高到82万吨/年乙烯;对应1#乙烯装置裂解炉的改造,本次技改必须对2#乙烯分离区进行改造,将2#乙烯的分离能力由32万吨/年提高到42~44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为46453万元。扩建项目对已有装置进行扩能技术改造,不增加装置占地面积。扩建项目不增加职工人数。扩建项目公、辅与环保工程等全部依托现有项目,不需改造。

(二) 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乙烯、乙醛、醋酸乙烯的最大地面浓度分别为17.96μg/m3、0.143μg/m3、0.973μg/m3,Pmax分别为0.60%、1.43%、0.117%,距离均为1200米。各污染因子占标率较低,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水能够满足扬子石化第一污水处理场的进水要求。技改项目废水产生量467,910m3/a,比技改前增加28,619m3/a(3.58m3/h),而扬子石化第一污水处理场尚有963m3/h的处理余量,远大于技改项目废水的增量,可以接纳本项目废水。经过扬子第一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达到《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很小。

⑶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乙烯装置位于扬子石化内部,为厂中厂,离扬子厂界距离较远,大于900m,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本项目车间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各种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源达标排放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水量经预处理达到扬子石化第一污水处理场接管标准后排放至扬子石化第一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经处理处置可以实现零排放;通过对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吸音、减振等措施后可以做到厂界达标。

拟建项目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各类污染物均可稳定达标排放。

(四)环评总结论

总结论: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乙烯装置节能改造工程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可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
环评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联系电话:025-86502684

联系人:田爱军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代表,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tian_aijun@163.com;或来电至:025-86502684。
(八)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09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


信息来源: 
2009-09-21